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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党员材料归档的通知
2015年12月14日 09:13 zzb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现将学生党员材料归档做如下要求:

1.已转正的学生党员材料必须移交学生档案室,归入其本人档案中。根据人事档案的归档标准,需归档的学生党员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推进表、入党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政审调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入党转正申请书,移交时必须附移交清单(附件1、2)。其余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建档保管。

2. 要做好发生组织关系转接的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移交管理工作,应对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档案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清单和移交清单等。

3.学生党员材料的管理将作为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专项调研检查。

附件:1.学生党员档案移交清单

2.学生党员档案袋材料清单

该文发表于 2015/12/14 9:13:00 已被 编辑 2015/12/14 9:14:00

学生党员档案移交清单

该文发表于 2015/12/14 9:14:00 已被 编辑 2015/12/14 9:15:00

学生党员档案袋材料清单

该文发表于 2015/12/14 9:15:00 已被 编辑 2015/12/14 9: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