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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
2015年12月10日 15:52 zzb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启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配发,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统一领取。从2015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簿》。

二、启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花名册》、《党员转正花名册》。以上4张表格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附件提供的材料样式自行印制,其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下发至各基层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完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相关工作后,要及时将表格上报至所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备案存档。各二级单位党委在完成接收预备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发展党员花名册》、《党员转正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如无接收预备党员,请在表内填“无”后按要求报送。

三、党内统计上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2月15日)

(一)电子文件要求

上报光盘内容:

1.基本资料数据包

2.报表数据包;

3.报表说明数据包;

4.其他补充说明;

5.党员花名册。

(二)年报表及报表说明的封面要求

1.必须加盖上报单位的公章;

2.上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3.填表人必须签字;

4.必须填写“报出时间”;

5.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6. 党员花名册。

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及材料报送工作相关要求。

附件: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2. 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

3. 发展党员花名册;

4. 党员转正花名册;

5. 党员花名册。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2月10日

该文发表于 2015/12/10 15:52:00 已被 zzb 编辑 2015/12/10 15:53:00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该文发表于 2015/12/10 15:53:00 已被 编辑 2015/12/10 15:54:00

《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

该文发表于 2015/12/10 15:54:00 已被 编辑 2015/12/10 15:54:00

《发展党员花名册》

该文发表于 2015/12/10 15:54:00 已被 编辑 2015/12/10 15:54:00

《党员转正花名册》

该文发表于 2015/12/10 15:55:00 已被 编辑 2015/12/10 15:55:00

《党员花名册》

该文发表于 2015/12/10 15:55:00 已被 编辑 2015/12/10 15: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