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规范我校党员管理,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了解今年我校新生的情况,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核实新到人员是否为中共党员。对于归入所在单位管理的党员,必须上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单位要于9月25日前收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审核无误后将新生党员个人具体信息填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登记表》,并统一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原先在学院和校党委组织部之间流转的纸质介绍信不需再办理)
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督促其尽快转接关系,对无故拖延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了解党员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交接手续是否完备。各单位要认真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入党材料主要应该有:本人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接受党校培训情况的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应有团组织推优材料),如无档案材料或缺少其中某些材料,要通知学生本人尽快与原学校或原单位取得联系将材料补齐。学生本人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是完整和密封好的,且盖有党组织公章,方为有效。
3、仔细审查新生党员的材料是否真实,特别是要核查档案材料中的有关签名是否真实,有关项目的填写是否规范,时间(如发展入党的时间)、发展地点和有关人员的身份是否符合规定。
4、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党员,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等,调查人要对谈话情况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以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向其原发展学校或原发展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组织部。
5、认真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签署审核意见,经审核人签名后,分别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6、做好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新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审核后应及时并入学生学籍档案。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存放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待转正后并入学生学籍档案。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党员材料。
7、于10月1日前将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中。 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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